办离婚案都交给律师,一个多月也没见法院传票

办离婚案都交给律师,一个多月也没见法院传票
2025-04-03 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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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诉讼案件,无论有没有聘请律师,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的。

一个多月没见法院传票属于正常的,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后多久发开放的传票,法律只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