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情形是什么,不缴专利费怎么处理

2025-04-30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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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属于自动放弃专利的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我们国家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