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福利有哪些?

2024-12-03 08:47: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美国的社会福利包括以下几类:
1. 退休金和伤残福利金:这是为了回馈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保证美国公民的基本生活质量。
2. 联邦保健:这是为了帮助65岁以上老人及65岁以下的伤残者支付昂贵的医药费。
3. 粮食券:这是为了解决贫民吃饭问题,申领者需要亲自到办事处出示收入证和存折,申请批准后,10日内可收到兑换粮食券的卡片。
这些福利政策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生活权益,让弱势群体也能得到适当的帮助。

回答2:

美国的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指的是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回答3:

美国福利

1.学费
在18岁上大学之前美国全部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即零学费。而大学学费也相对会减少。
2.直系亲属受益
凡绿卡持有者与外籍人士结婚后,即可办理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绿卡申请。
3.就业自由
工作不受限制。为保护本国人的利益,美国很多工作不对外国人开放。
4.政府帮忙找工作
免费帮人找工作的同时,还免费培训以协助就业
5.购房补贴
可购买由国家补贴兴建的在美国属于自己的住房
6.退休福利
累计十年交税记录后,便可在退休后终身领取美国联邦政府发的退休金

回答4:

 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从1936年社会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实行之后,逐步完善起来的。社会安全法案包含如下几类福利措施:
1、联邦社会保险
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 (Retirement Benefits)、抚恤金(Survivor’s Benefits)、伤残金(Disability Benefits)和医疗福利(Medicare Benefits)等。
2、失业补助金(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只要是遭辞退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一般补助期是6至9个月,按各州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
3、公共援助金(public assistance)
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将接受调查以证明有申领资格。
4、孕妇与儿童福利
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
社会安全法案是全国性的,为保障所有人的权益而设立。除公共援助金外,大部分福利措施是不论贫富人人皆得的。值得一提的是,社安局规定,领取社会安全金的人员不一定要住在美国境内,以方便生活在海外的退休人士。

除了社会安全法案所包括的上述福利政策之外,美国还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一 工作保险
1、失业保险金 (unemployment Insurance)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
2、工人赔偿金( Worker’s Compensation 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
3、州立伤残保险金 (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
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
二 生活补助 (Public Service for Low Income Persons)
1、粮食券( Food Stamp)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不过该补助只限美国公民。
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School Lunch Program)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
4、廉价公共房屋(Public Low Income Housing)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三 医疗补助
1、医药补助(Medicaid)
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国公民。
2、家中照顾计划(In Home Support Service)
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