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的兵役制度:军士长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美国兵役制度,是指美国长期以来实行战时以征兵为主,平时以募兵为主的两种兵役制度。1940年至1972年,一直实行选征兵制。即除现役军人、驻美外交人员、外侨外,所有在美国的男子于18岁生日后5天内,必须到所在地区征兵委员会进行登记,填写“分类调査表”。然后分类编号,用抽签的办法对符合服役条件的人进行选征。
1973年废除了选征兵制,改为募兵制。招募对象主要是17至21岁的男女青年,由各军种部队设在全国各地的募兵站每月招募一次,合格者与军方签订合同。期满后,需留用的人员可续订合同。应募者可自由选择服役地点、军(兵)种和具体单位。
根据美国的兵役制度:军士长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美国兵役制度 在世界第二次大战以前实行平时单一募兵制。战时征募混合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先实行征募混合制,后改为单一募兵制(又称志愿兵役制)。
目前,美国平时仍然实行募兵制。凡年满17至35周岁的男女,经智力测验和身体检查合格者,均可志愿入伍。志愿服现役的年限根据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
第一次入伍的兵最低服役期为4年,核动力、电子等技术复杂的专业士兵服役期间为6年。与军方签订首次入伍合同的士兵称为“一期兵”。第一期服役期满后,可继续签订合同,延长服役年限2至20年以上,最长可达30年。凡再次签订服役合同的,统称为“职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