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内公民入住新房的
2.青岛市内夫妻之间相互迁移的
3.青岛市内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4.青岛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办理材料
1.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者含有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判决书、派出所证明等其中一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子女达到法定婚龄还没有结婚的需出具未婚声明
5.16周岁以上落户人员每人提供近期的一张一寸白底免冠照
办理流程
1、申报
递交申办材料
2、受理
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根据情况受理申办材料
3、审验
审验申办材料
4、办理
当场或审核批准后办理户口迁移,打印户口簿
拿着你的房产证和你的身份证
户口本到胶南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