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当事人发生争吵中当事人打了我一耳光,我随手推搡了她一下,她做鉴定为轻微伤。我该承受什么责任?

2025-04-22 11:52:1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争吵斗殴,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起因是她先动手,而且偷窃,鉴于此原因,她的轻微伤属于意外,后果自理,费用自付。

而且她的鉴定不是当场直接去鉴定,因此对于整个事件是无效的。

如果她想讹诈你,报警处理就行了,公安自有公道。

回答2:

你与当事人发生争吵当中,随手推搡了一下,她做鉴定为轻微伤。至于你该承受什么责任,你巳经报警,因事出有因,如若你属正当防卫范围内,就没什么责任,反之可通过派出所协商解决,给一些补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