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直接撤销?

2025-02-25 23: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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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回答2:

可以,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经局长批准

回答3:

这是中国的法律不完善之处,像这样的还有很多,可以去到书店去查询一些外国比如美国,英国等国的刑事诉讼法

回答4:

这种情况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