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理,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私人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情况,另一方婚姻期间死亡?
是的话,有遗嘱按医嘱算
没有的话按法律判
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婚姻期间的你
要是对方尚在,你无权处置
那得看对方愿意不?
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