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庇护办绿卡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配偶来美国

政治庇护办绿卡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配偶来美国
2025-02-26 04: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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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美国 美国政治庇护移民的相关规定,美国政治庇护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身在美国,可以和申请人一起获得庇护身份。如果配偶和子女不在美国,或者没有和申请人一起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政治庇护得到批准之后,可以提出I-730申请,申请他们改换成庇护身份或以庇护身份前往美国。但是,I-730的申请必须在政治庇护得到批准的两年之内提出,否则无法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如果在两年之内提出I-730的批准,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即使在两年之后才得到赴美签证,仍然可以入境。

应该注意的是,美国政治庇护申请人的配偶应该在其庇护申请正式批准之前就建立配偶关系。如果在正式批准之后才结婚,则无法申请I-730。

庇护申请人的子女如果在提出申请时尚未满21岁,自然可以和申请人一起提出申请,或者通过I-730申请来美。如果在此期间超过了21岁,也不必另外提出申请。因为根据新近通过的《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只要在提出申请时子女尚未满21岁,以后不管等待时间多长,仍然可以按照子女的身份来美与父母团聚。

庇护申请批准一年以后,申请人可以提出绿卡申请。后到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在来美一年以后提出绿卡申请。如果在等待绿卡期间子女超过了21岁,移民局有可能要求子女单独提出一份庇护申请。在这份申请当中,子女只需说明自己随父母获得庇护身份,现已超过21岁,所以提出这一申请。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证明自己害怕回国受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