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③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