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普通中小学基本信息表》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下列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学龄前儿童的:
父母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双方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居住在出租房的,还须提供家庭在市区无自购房的承诺或证明;
(2)2017年及之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初中就读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父母亲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亲至少一方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不要求领证的,可以不发证: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拟居住三十日以下的;
(三)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医院、学校或培训机构、救助站等办理居住登记的。
你好,请问父母亲双方办理居住证后多久才能办理小孩居住证?
先要办理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办好后才可以办小孩的居住证!
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小孩的学籍证明
小孩近期在杭的连续就读证明。
小孩的居住登记信息6个月以上(这个最重要)。
通常都没有,以前人懒,没录进电脑,所以就没有了。小孩的居住登记信息是挂靠在父母名下的。么有的赶紧去补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