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先在父亲的落户,一年后,条件允许的再迁入母亲的集体户口。
毕竟,你说的条件里包含“有机会”三个字,说明不是百分百的,那就是有可能等了一年还是不能落户,这时,你再落户,因为超过婴儿落户规定时间就需要亲子鉴定了。
同时,如果一年后,你妻子落户北京集体户口,且集体户口允许你妻子的孩子落户的,那直接把孩子的户籍迁入妻子的户籍即可,不落户并不会对孩子的落户北京有任何帮助。
母亲如果只是集体户的话,同时接受孩子孩子落户是不大可能的。因为孩子能否落户单位集体户,“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
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但基本上也不可能包括新入职的职工。
而且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