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刑诉法》规定包括的各项证据种类,查找证据,凡是可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都是证据。《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