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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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
一、工程概况
二、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
1
、
结构设计所采用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规程(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2
、
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
、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4
、
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相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5
、
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
6
、
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三、图纸说明
1
、
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
、
设计±0.00
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
3
、
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四、建筑的分类等级
1
、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环境类别和耐久性要求,砌体结构的施
工质量控制等级;
2
、
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土类别及结构
阻尼比)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3
、
地下室及水池等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4
、
人防地下室的类别(甲类或乙类)及抗力级别;
5
、
建筑的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
五、设计采用的荷载(作用)
1
、
楼(屋)面均布荷载标准值(面层荷载、活荷载、吊挂荷载等)及墙体荷载、特殊荷载(如设备
荷载)等;
2
、
风荷载(基本荷载及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雪荷载(基本雪压及积雪分布系数
等);
3
、
地震作用、温度作用及防空地下室结构各部位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等。
六、主要结构材料
1
、
结构所采用的材料,如混凝土、钢筋(包括预应力钢筋)、砌体的块材和砌筑砂浆等结构材料,
应说明其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特殊性能要求、自重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2
、
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构件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
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3
、
钢结构所用材料(包括连接材料)详见本说明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