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块钱一小时 临时工。 要做一个月。 没到一个月。我不做了。 他们不给按十?

2025-02-27 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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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像你的这种情况,你就应该要求对方引你工作的时长为标准,按照每小时18块钱付给你报酬,你可以先去找负责人协商,协商不妥的话,你可以报警,让警察帮你们调解

回答2:

虽然是临时工,也是有招工条件的。讲好了是十八元一小时,要求是做一个月,你没做够一个月,属于你违约,当然就不能用原来的每小时十八元来支付工钱,因为十八元每小时是说你得干满一个月,这是招工条件,你同意了才能上班,既然你没干满一个月,就按工厂规定来,这没错。

回答3:

如果你们当时也说好的要干一个月,你中途不做那肯定是你违约了,工资肯定会有损失的,毕竟人家还要在找人,前几天新找的还要熟悉,工做效率也不高,这些也是有损失的,肯定要扣了,不过你可以协商少扣点,或者你做满约定好的时间

回答4:

首先如果在刚开始就要求你做一个月,并且你也同意了那么你一个没到,一个月不做了,是不会给你正常的工资,这样是合理的。
因为你们在刚开始的情况下就约定了要做一个月,如果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去投诉或者是举报。也就是说如果刚开始没有硬性规定要做一个月的话。

回答5:

既然约定是做一个月,那么在你工作期间就算有合适的人来应聘,老板也不会收的,你突然就不做了,会给老板带来损失的,换位思考一下,老板没有要你包赔损失就不错了,做人要有起码的职责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