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2025-04-07 0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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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答2:

满意答案霖缘2级2012-05-01根据《婚姻法》36条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期(1年)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孩子已经一岁半,不属于哺乳期时间,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带,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要大,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同时,你可以再证明女方再此期间并没有尽到完全照顾孩子的义务(判给女方,对孩子成长不利,因为一直是男方父母带)。根据这两点,法 院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要大。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就是我们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女方提供的地址是个假地址。就她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合。这个又当如何? 回答: 是结婚证上的信息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先通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申请更改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然后再到法院起诉。如果是其他方面信息与身份证不符,则不会影响离婚诉讼,也不会对孩子的的抚养权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继续提出来。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追问: 谢谢您。是民事起诉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合。 回答: 起诉状上的个人信息法院会审查的,你不用担心。如果法院没有,你应该向法院提出。另外,就算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也只会对她自己不利的,因为这带有欺骗性质。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追问: 谢谢您。假设女方又突然不愿意离婚又怎办?男方已铁了心要离婚,而且男方可以拿出诸多有力的证据证明女方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同时女方也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女方不愿意离婚了又该怎办? 回答: 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根据《婚姻法》32条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法院准予离婚:第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合分局满两年的;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自己的情况,看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形。另外,根据你提供的情况: 婚变缘于女方父母过多插手男方家事,导致家庭关系恶化,夫妻感情破裂。 结婚两年,女方父母就提出两次离婚,态度非常强烈,女方也由自己母亲做主。由此可以判断,他们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那么法院准予离婚还是可能的。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追问: 如上所言,双方都要孩子,谁的胜算会大些,法院会判给谁? 回答: 很明显,判给男方的胜算大。原因在上面都已经讲到了,而且男方可以拿出诸多有力的证据证明女方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同时女方也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