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有原告谅解书判几年

2025-05-01 0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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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3-10年,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回答2:

你表述不够准确,你说的原告应是被害人 因为强奸案件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无自诉权 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量刑情节 至于具体的量刑幅度,须看具体情节

回答3:

一般会减轻处罚,即在三年以下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