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务费指的是进站旅客对客运站所提供的各项措施和服务所需支付的服务费用。
根据: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
第二章 车辆站务收费第四条 客运站向承运人提供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行包运输代理、车辆清洗清洁、车辆保温、车辆停放、车辆安全等服务项目时,可收取相应费用。
汽车客运站具备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治安保卫、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客运服务,可向旅客计收旅客站务费。
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微机售票的汽车客运站,一级站每票1.5元,二级、三级站每票1元;未实行微机售票的汽车客运站,一级站每票1元,二级、三级站每票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