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个人认为未形成盗窃罪名的犯罪可以分很多种情况讨论。譬如行为人年纪较小,那么只需受到监督教育和归还财务即可。
如果是被超市内部人员抓到,可以请求不报案,悔改态度真诚,有可能不用受行政拘留。
总之,不管如何处罚,都是会留案底的,对以后的道路造成影响,还是安分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