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单位提供什么证件

2024-11-22 05:22: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需要提供的证件: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扩展资料

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计算

1、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

2、如果按照有毒有害工种退休,只要满8年;如果按井下或高温工种退休,要满9年才能提前退休;如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3、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回答2: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参考):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扩展资料:

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通过提前退休的方式对该行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给予事后补偿。

当时对适用范围也作了明确界定,仅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并建立起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相关背景和实施条件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劳动条件改善、养老机制转变等新情况。

由于养老保险待遇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片面采取提前退休的办法,会影响职工本人的利益,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各方责任更加明晰,因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把职工通过提前退休而简单地推给政府。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国家统筹研究。1999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明确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特殊工种名录仍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不批准新的特殊工种,国家也不再新开提前退休政策口子。

目前,我们正在结合经济、社会条件的新变化,统筹考虑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企业、职工的责任划分,研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

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在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中,调整完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回答3: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业提出来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这是当今许多企业在面临市场激烈竞争时,使自身重现活力而采取的用于管理员工流出的一种很流行的方法。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单位提供的证件: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用人单位张榜公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网上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由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人《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网上受理--进入窗口办理环节。

回答4: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以宜昌市远安县为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回答5:

职工所从事工种是否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其人事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及历年调整工资表等资料一般均有明确记载,故单位在在办理职工特殊工种退休时,正常情况下提供该职工的人事档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