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生活基地等待上班,结果被他人故意伤害受伤,能否按工伤的工作预备计算工伤。

2025-04-28 05:42: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因为:你所受到的伤害属于暴力伤害,而不是事故伤害,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而不是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四个必须条件:1、工作时间;2、工作场所;3、受伤原因是履行工作职责;4、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并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受伤地点是生活基地而不是工作场所,是否具备第一、第三个条件也不明确,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回答2:

不算工伤,可以要求伤害你的人赔偿

回答3:

基本上可以,申请劳仲裁吧,好像还是免费

回答4:

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