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必须将语文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而要恰当地把握分寸,适时渗透,潜移默化。如:教“赡养”一词时,教师要与“抚养”联系起来,指出“抚养”是指父母或长辈养育后代,而“赡养”则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或长辈的养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