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房东出卖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承租人放弃权利的,可以一直使用租赁房屋,直到租期届满。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