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火不慎。 (1)烟头。科学家预测:一个燃着的烟头,其表面温度是300度,中心温度达700――800度,如果接触到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造成大火。 (2)儿童玩火。有的小朋友随便划火柴玩,不慎将身边的易燃物点着,引起火灾。 (3)蜡烛。点燃的蜡烛被风吹倒或拿蜡烛寻找东西时碰到易燃物等,引发火灾。 (4)烟花爆竹。放爆竹时不观察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品。 (5)炉灶。家用炉灶离家具、柴火、油料等可燃物太近,不小心引燃起火或炉子上的油锅过热起火。 2、用电不慎。 (1)灯具。白炽灯泡通电后,其表面温度随时间逐渐升高,如果灯泡紧靠易燃物品,如:蚊帐、窗帘、书报、纸张、自制灯罩等,时间过长,就可能引起火灾。 (2)电炉、电电熨斗。放在可燃物上或使用中停电而忘记拔掉电源插头,来电后烤着可燃物"。 (3)电褥子。电褥子电热材料是外包绝缘材料的金属电阻丝,不能折叠,揉搓,以免产生断路或短路故障。长时间通电,可能使铺垫过热引起火灾。所以,人长时间离开时应关掉电源。 (4)电器的爆炸。电视机高压放电,电冰箱内贮酒精等易燃、易爆液体,都有爆炸的可能
火场勘验是武警消防学院的一个专业来的,专门有一帮人研究这个。
简单来说,要搞清楚起火原因,关键在于判断起火点。
通过参考火场内燃烧蔓延的方向及终止线、烟熏痕迹、物品损毁情况及方向性等现场痕迹,可以大致判断出起火点,如果有目击者幸存的话,也需要向目击者核实。一般来说起火点只有一个,或一定范围内明显相关的几个——无明显关系的数个起火点就应高度怀疑人为纵火的可能性了。
在大致判明起火点之后,就开始在起火点附近寻找物证来证实起火原因,如,短路的导线、电热器具残骸、化学物及反应产物残留。而提问者所说的已被彻底烧毁,无法取得物证的火源,就只能通过间接证据来判断,如吸烟火灾就只能通过查明环境温湿度、可燃物存储状况、可燃物的性状及旁人针对吸烟者的口供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