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2025-04-30 1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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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的方法如下:

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社区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士要提前在单位开份生育证明,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就会直接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及标准:

  1. 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主;

  2. 缴费规定: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

  3. 生育生活津贴期限:

  • 可享受3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包含7个月)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

  • 可享受1个半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

4. 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 从业妇女按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缴费的基数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自由职业者(包含个体商户),所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最高不能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次;

  • 失业妇女如果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