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银行卡里的钱可能会被划走。
1、失信人员银行卡是可以用的,但如果卡内有存款,可能会被法院冻结,会被转走,用于偿还金额机构或者债权人的债权。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2、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拓展资料: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 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 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 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 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 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 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义务的情形;
(5)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