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拐,对方为了躲我而摔伤,未发生相撞,我有责任吗?都不是机动车,也不是在道路上,是电三轮车,现在

2025-04-29 14: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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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电动三轮车在我国是否为机动车是有争议的 但是通说是理解为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里所说的动力应当是指机械、电力等动力;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不再范围内,因而应当认定为机动车。如果对方也是电动三轮车 那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谁有错谁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为非机动车 或者行人 实行无过错责任 也就是不问谁的过错 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可以减轻你的责任。

回答2:

不该,事情跟你没有关系的,不用里ta

回答3:

不该,和你没关系

回答4: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