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中的区局中的处长和省厅里的处长级别一样,都是副处级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共27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中编委关于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共16市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的通知(中编[1994]1号文件)下发后,各地普遍认为,将这些城市定为副省级市,不仅有利于加快这些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更好的发挥这些中心城市的幅射作用。同时,各地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意见,经研究,现予以明确。
一、关于与省的关系问题。16市定为副省级后,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这些市的机构改革方案仍由所在省审批,同进抄报中编委备案。16市的经济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市直机关、市辖区和县的级别问题。16市直属机关的级别,可比照国办发[1993]85号通知中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机构级别确定,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
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工作部门为国标副厅级,
市直工作部门下的处为国标正处级。
实际情况下,在副省级城市内部,
市直工作部门的首长-----局长、副局长-----并没有“副厅、正处”的叫法,
统一称呼为“正局、副局”(当然此正局非国标正局),
国标正处的副局长比正处级的处长高,工资档次也要高一级。
在干部调动时,调往外地非副省级城市工作时,正处级的处长级别按正处级,
副局长也按正处级(不再享有副省级城市副局的待遇),局长按副厅级。
是一样的。副省级城市比较特殊,市长副部级(标准的)市局局长和各区区长是正局级(非标准,介于正厅和副厅之间),按理说是要比市长低一大级(普通地级市市长厅级,区长处级),副省级城市低了2/3级吧。但是区局的局长是标准的处级。副区长是负局级,介于正处和副厅之间,外调的话按正处,实际在副省级城市比正处高一点的待遇。
肯定不一样,一个是正处级,一个是副处级
是的,他们的行政级别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原因,规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