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手续,最主要的还要经过社区的审批,不仅仅是业主自己想成立就行的,这里面涉及到管理和利益的分配:
业主委员会:我们知道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是维护业主的消费权益为目的,可以说从一开始就站在了物业的对立面,而物业公司通常是由开发商最初安排的,尤其某系偏远地区,大城市稍微好一些,他们比较正规,内地的很多城市,物业快成了养老机构,一群人整天围在物业提供的办公环境,在里面聊天喝茶,物业服务形同虚设,这种情况在老一些的小区尤为严重,也可以说物业不作为,除了定时收取物业费,其它都得过且过,这也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原因,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物业费可以涨,服务质量连年降,业主忍无可忍,而物业费的使用缺少阳光监督,公告经常不清不楚。小区停车位被当成了交易的筹码,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外面车辆占据车位现象严重,这一切才是业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初衷,就是要解决问题。
物业缺乏竞争:搞过企业的人都知道,良性竞争能给企业带来活力,业主有权选择物业,才能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否则就会是现在的状态,服务人员嫌工资低、待遇不好,工作量大,业主缴费高,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物业公司却养着一群闲人,这就是矛盾的核心,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让提供服务的人获得高报酬,让混日子的人下岗,会促进企业进入良性循环状态,这也是一件好事。
为什么难成了:一切都是利益分配问题,如果给干活的人工资多了,吃干饭的关系户就拿的少了,所以他们阻挠是很正常的,能够进来吃干饭,相信大家都懂得,所以审核时抱着能拖就拖,尽量往后拖,直到业主们市区耐心为止,很多业主委员会就是这样成立不了的。
程序复杂,要求较高,而且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1. 许多业主没有时间参加业主大会导致选举时没有足够的投票票数;
2. 筹备人员存在某些不同的利益诉求,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筹备工作有意见分歧,有些问题被放进到了普通业主群里,在业主中造成了很多不利影响;
3. 部分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持不关心的态度,刻意不参加业主大会;
4. 因涉及经济利益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方面明里暗里进行刻意阻挠等,给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因为业主不齐心,不团结,遇到什么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何况成立业委会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所以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很难成立。
因为现下是物业要死皮赖脸“为业主服务”的时代,它们只有以各种手段夺取了业主的权力,才能够理直气壮地“代表”业主。最大的“物业”自然也默许和支持这种情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