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2.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3.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录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以免对以后公职类考试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