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居民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交验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代办人持本人及持委托人户口薄(集体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缴费,受理后20天取证。
(二)如需办理临时身份证,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后,持领证凭据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籍服务大厅办理,当日办结。
(三)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0元;临时身份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