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籍士兵指令性岗位安置是什么意思?

2025-02-26 2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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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市户籍士兵指令性岗位安置指接收单位一般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役士兵能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待遇,但有些接收事业单位其下属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指令性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被安排到其下属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后,因编制身份确定不同,并不能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待遇。
根据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指符合条件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回答2:

市直指令性安置实施办法
按照往年通知,具体实施办法大致为:
1、军转办将尚未落实人选的岗位需求发布至报名系统内(即市级单位指令性安置岗位信息表);
2、驻京部队各大单位转业移交组组织尚未确定接收岗位的军转干部填报志愿(每名军转干部限报2个岗位);
3、军转办按照“两个志愿选择其一”的原则,统筹考虑报名数量,岗位匹配程度、接收单位工作周期等各方面因素,向相关单位进行指令性推荐。
4、经推荐,并与接收单位达成接收意向的,军转干部与接收单位签定接收卡;经推荐,仍无法落实接收人选的岗位,市军转办将根据接收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匹配程度,在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指令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