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算不算真正离婚

2024-12-02 2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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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算。协议离婚的,不仅仅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而是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只有领取了离婚证,才是正式离婚的标志;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原则上,应当到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1、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民诉意见》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回答2:

回答3:

不算。
夫妻签了结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约定,法律层面上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终止。
夫妻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了离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得以终止。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