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异地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范围
1、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是指在六城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六城市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签注类型的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照相应签注申请指引。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窗口申请(满足第8项的申请人除外);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换补领期间可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申请表》;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后同意出境的证明;
5、交符合制证要求的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 24mm头部长度:28- 33mm(自带照片者需在大厅拍照点进行人像采集,证件照片为人像采集之照片);
6、未满16周岁申请人,需由监护人申请,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现役军人应由所属驻地受理机关受理,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照片,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后同意出境的证明;
8、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9、重点控制地区(偷渡突出)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乡(镇)、派出所意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港澳通行证可以异地办理。
现阶段办理的港澳通行证都是电子卡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出入境照片回执单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发放有效期为10年的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