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规定小区商铺是不能做餐饮

2025-03-29 09:09:5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临街商铺如果上面是住宅原则上是不允许做餐饮的,如果上面是非住宅一般可以做,但要做好油烟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无油烟的烤肠关东煮等没有什么限制都可以做,住宅下面的商铺经街道和物管同意,且不影响楼上住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做餐饮的。

回答2:

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居住区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
关于能否在住宅小区内从事餐饮行业,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规定。首先,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居住区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而“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A.0.2,则明确居住组团不应、不宜配建餐饮设施”,若开设餐饮业不可“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实属违反建设部《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的上述规定。同时,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附表A.0.3,明确便民店的服务内容是小百货、小日杂,规定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可知居住楼的底层开设便民店(小百货、小日杂)已属不宜,更不应开设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