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12-02 18: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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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
2、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回答2:

法律分析:合租房屋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切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2.长期租赁短租应说明转租协议可提前约定。3.明确租金和水电费的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4.电话和宽带容易忽略,不用的时候及时停机。5.检查屋内设施,如有变动需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固定的,应当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回答3: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承租人校验身份信息并核实房屋是否有抵押、共有和查封的状况;

2、产权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者对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

3、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

4、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记及备案手续等。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