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怎样的文章算抄袭?

2024-12-02 0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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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
  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
  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