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起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章第八节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一定要退换可以拿着药去相关单位检查质量问题,但检查费用可高出那几盒药好多,是不是得不偿失就自己看着办了。只能说,这部分警察也很无知,看看义愤填膺评论我也笑了实在是无知
一盒药都挣不了三五块钱,如果对价钱不满可以联系厂家。不放心去正规连锁药店购买
我那天去买药,买了发现不对,要求退货,她不退,我强烈要求退货,实在不行了就找了几个人把药店堵了,报警,警察来了,药店没法,只能退货!
做药店的容易吗,明明有规定,顾客非要退货。将心比心,你愿意自己买到的药是别人退的药吗?!别有用心的的人换了里面的东西怎么办?出了事谁负责?好人坏人又不写在脸上,出了店门谁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又不是没有发现过有人用假药蒙混过关的事!人能不能不要太自私,你爽了可能就有人要倒霉!打破规则的代价仅仅只是几盒药钱吗?!
我在武昌和平大道三角路天济大药房买了两盒药出门不到一分钟要求退货也没撤封。她们就是不退太霸道了。而且药品还比别人一盒贵几元钱。这种不讲信用乱定价格的药店不会开的长久。
应该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