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法定的,应有的项目都是有的。至于子女18岁了,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上从法理上讲是没有了,至他们的后续就学发生的费用不是法定要给付的,可以从死亡赔偿金中分割他们的分额。 但是,如果在读子女确因其母亡故失去了就学的保障,从人性化上对方愿意给予一定的帮助也是可以的,但不是法定必予的。
死亡赔偿的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赔偿,由死者亲属分,基本就是父母、子女分这些钱。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所有不存在赔偿抚养费的问题。
有的,你也不说你在哪里,无法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