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经三年治疗未愈!我多方查询精神病史经过多次治疗无效可以提起婚姻无效。请问!依法...

2025-03-05 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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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当然就包括精神病患者,但不是已经痊愈的精神病人。如果对方婚姻登记时确实隐瞒了精神病史,并有证据证明对方精神病是婚前所患,并没有治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法院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的。

回答2:

一,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如果有“婚前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种情形,为无效婚姻,但是法律并未规定哪种疾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理论和实践中都有争议。

二,个人认为,婚姻有效,应当提起离婚诉讼而非婚姻无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