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前收半年租金,然后偷偷报警,租金白拿。哈哈。。。
在北海买了房子现在租不出去,看来又一次泡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