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事宜

2025-02-27 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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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后获得财产原则上要均分。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首先你确定房子汽车是你父母共有财产,房产证或是汽车拥有人是你父亲或是你母亲,而不是其他人。
而且你父母是协议离婚,那么财产分配可以你父母商量决定。你母亲想要110房子,尽可以提出,和你父亲协商。
但如果是起诉离婚,并且在财产上有纠纷,那么理论上离婚应该是一人一半。具体判决要看法院裁定

回答3:

离婚财产分配基本都是对半分的,当然这是指婚后的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经过公证或有证明之类,不作为共同财产参与分配,只作为个人财产继续所有

分配的结果并不会因为是你母亲提出离婚而在分配上有所不公,这个你可以放心

车房这些可以协商提出一个合适的分配方案,总体上的原则上对半分。

回答4:

如果涉及到家庭暴力,你母亲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