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的疫苗太多反而不好"是错误的说法。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的规定,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二类疫苗对第一类疫苗是重要补充,并不是第二类疫苗就不需要接种,实际上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对人们威胁很大,如流感、水痘、肺炎等,患病后不仅对个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经济负担。公众可以根据经济状况、个体的身体素质,对儿童、老人和自己选择接种第二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