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全文,内蒙古婚假产假多少天

2025-04-24 1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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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与男方护理假十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与男方护理假十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产假: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日期以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为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98日,增加产假60日,增加后产假为158日,取消孕假期;男方护理假国家规定10日不变。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日期在此之前的按照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