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发行细则和发行指南均未规定不能这么操作。建议:最好是由贵司的持续督导员联系下监管老师确认下。不过要注意两者签订的协议时间不同,确定对象的是在董事会当日或者之前,不确定对象的是在股东大会审议之后。
三板不是上市公司,都是定向增发,没有不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就是为了上市,转板。
有的,请参考839184。
事情被通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