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1995年通过《关于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后,1996年开始了首批招生,其时仅有8所院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合共招生539人。
在1997及1998年,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14所院校新增为招生单位,1999年又增加了清华大学等6所大学,及后法律硕士愈来愈受欢迎,至2007年已有79所院校获批准开办法律硕士课程,报名人数更是仅次于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
1996至1999年间,中国大陆的法律硕士课程并无对申请入学有原学历专修科目的限制,但自2000年起,所有法律硕士仅招收原学历并非法律专业的考生。
中国大陆的法律硕士以应考执业资格试(司法考试)为主,一般学制为三年,亦有二至五年(视乎修读模式及个别情况),课程内容及授课目的与美国的法律博士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