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波兰作曲家、钢琴家。1810年3月1日出生于华沙郊区热拉佐瓦沃拉。父亲原籍法国,母亲是波兰人。他是个异常早熟的孩子枣六岁就写诗枣他的音乐天才很快就证明他注定成为“莫扎特的后来人”。九岁时,在音乐会上公开演奏,散场后,他更关心的好象是他的衣领,而不是他超常的演奏技巧,他对母亲说:“所有的人都在看我的衣领,妈妈。”
中学毕业后进入华沙音乐学院学习,同时开始了早期创作活动。1830年以后他到巴黎定居,在那里度过了后半生。从此肖邦永远未能回国。当时,正值波兰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的年代,反对外国奴役、争取自由独立的民族斗争对青年肖邦的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从而培育了他的民族感情和爱国热忱。
1837年他严词拒绝了沙俄授予他的“俄国皇帝陛下的首席钢琴家”的职位。舒曼称他的音乐象“藏在花丛中的一门大炮”。肖邦向全世界宣告“波兰不会灭亡”,足见他拳拳爱国之心。他晚年生活孤寂,痛苦地自称是“远离母亲的波兰孤儿”。从1846年起,肖邦的创作开始出现衰退的趋势。其原因一方面由于波兰民族运动的几次挫折对他打击很大;另一方面同文学家乔治·桑的爱情破裂以及身体衰弱,大大影响了他的创作热情,身体健康每况愈下。1849年10月17日逝世于巴黎寓所,他临终时嘱咐亲人死后将自己的心脏运回祖国枣波兰。
肖邦的创作生涯,以1830年为界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即华沙时期与巴黎时期。在第一个时期,他完成了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作品《第一钢琴协奏曲》和《第二钢琴协奏曲》。在后半生的巴黎时期,他有与波兰民族解放斗争相联系的英雄性作品《第一叙事诗》、《降A大调波兰舞曲》,有充满爱国主义热情的英雄性作品《革命练习曲》、《b小调谐谑曲》,有哀痛祖国命运的悲剧性作品《降b小调奏鸣曲》,还有不少的幻想曲与小夜曲。
当他1831年9月初赴巴黎时得知起义遭沙俄镇压、华沙陷落的噩耗,精神受到强烈震动。《c小调练习曲》(别称《革命练习曲》,1831)、《d小调前奏曲》(1831),即是这时完成的。激愤、悲痛之情同严整洗练的艺术形式之间达到了高度完美的统一,成为肖邦早期音乐创作中的杰作。巴黎时期是肖邦思想艺术高度成熟、创作全盛的时期。深刻的民族内容、富于独创性的艺术形式和音乐风格,使其创作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肖邦在全部生涯中只开了三十次音乐会就建立了一种传奇式的荣誉,这在钢琴演奏史上别无他例。肖邦尊重并继承古典音乐传统,但他的琴艺具有独特的风格。特别是在他的玛祖卡和波罗奈兹舞曲中,创造性地运用民族民间调式、和声和特性节奏,显示出一个道地的“玛祖尔人”对民族性格、风格、情趣及对艺术语言的熟悉和理解。
肖邦是十九世纪欧洲乐坛上的一颗明星。他那些诗意浓郁、充满着震憾人心的抒情性和戏剧性力量的不朽作品,代表着“黄金时代”的浪漫主义音乐。同时,他的创作又具有强烈的波兰民族气质和情感内容,在欧洲音乐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一方面以欧洲浪漫主义音乐家的杰出代表著称,另一方面以欧洲十九世纪民族乐派的奠基人载入史册。肖邦之所以伟大,也正因为他把浪漫主义的时代风格和爱国主义的精神内容紧密地融合在音乐作品中。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 出身于德国波恩的平民家庭,很早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能,八岁开始登台演出。1792年到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贝多芬信仰共和,崇尚英雄,创作了有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如:交响曲《英雄》、《命运》;序曲《哀格蒙特》;钢琴奏鸣曲《悲怆》、《月光》、《暴风雨》、《热情》等等。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时开始耳聋,晚年全聋,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在一切进步思想都遭禁止的封建复辟年代里,依然坚守“自由、平等”的政治信念,通过言论和作品,为共和理想奋臂呐喊,写下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他的作品受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和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影响,个性鲜明,较前人有了很大的发展。在音乐表现上,他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音乐体裁;大大提高了钢琴的表现力,使之获得交响性的戏剧效果;又使交响曲成为直接反映社会变革的重要音乐形式。贝多芬集古典音乐的大成,同时开辟了浪漫时期音乐的道路,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尊称为“乐圣”。
作品链接:降E大调第三交响曲《英雄》
c小调第五交响曲《命运》
F大调第六交响曲《田园》
d小调第九交响曲《合唱》
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c小调第八钢琴奏鸣曲《悲怆》
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月光》
f小调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
降E大调第二十六钢琴奏鸣曲《告别》
E大调第二小提琴浪漫曲
《哀格蒙特》序曲
歌剧《费德里奥》
G大调小步舞曲
献给爱丽丝
土耳其送行曲
逸话链接:贝多芬 生平逸话
在20世纪的政治哲学领域,列奥·斯特劳斯(Leo Strauss)是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他一生出版了15本书和大量的文章。这些作品以深刻的哲思为核心,涵盖古今西方思想史,辐射其它多门学科,诸如神学、古典文献学以及中世纪学(medievalistics)等。同时,斯特劳斯在他所涉足的领域中,又是一位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究其主要原因,一方面,他崇尚古代希腊的风范,寻幽探古,挖掘其认识论理念;另一方面,他又追随时尚,关注当下话题。我们在寻访他的思想踪迹时,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术语来界定其思维方式。就其政治态度来说,我们姑且用“超保守”(ultraconservative)这个词(当然,此词还有待进一步地解释和说明)来加以界定。我们的立论正是以此为基础的。斯特劳斯的思维方式有别于20世纪早期的现代哲学,其特点表现为,它一方面转向犹太传统,另一方面又遵循一定的内在逻辑,且依照神学起源的世俗化模式对这种逻辑进行重组。有鉴于此,本文将重点探讨他那鲜为人知的早期作品,以及成熟的中期作品,至于其后期作品,因其影响还有待了解,本文只稍作提及。�
斯特劳斯反对依据文本的背景对哲学论争进行说明,因为他视其为“历史主义”的遗风。尽管如此,他在晚年多次把开启他思维大门的钥匙交给读者,引导读者了解其思维方式的起源与变迁。因此,他在讨论斯宾诺莎一书(美国版)的“序言”中写到,他的思想源起于魏玛共和国时期,以当时的犹太哲学(赫尔曼·科恩,弗朗兹·罗森兹威格)为背景,与启蒙运动的紧张关系自不待言。他在自传中借用社会学的观点,认为犹太人当时身处日益世俗化的基督教包围当中,其处境岌岌可危。他将这种险境转换成犹太神学的启蒙话语。他说,“解决有限、相对的问题容易,但解决无限、绝对的问题却颇为棘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犹太人不失为上帝的选民。在社会和政治问题范围之内,犹太人问题相对整个人类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来说最为突出。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至少可以说犹太人不失为上帝的选民。”列奥·斯特劳斯:《古代和近现代的自由主义》,纽约和伦敦,1968年,第230页。�
要准确地理解斯特劳斯在1965年留下的这段文字,我们得回到20世纪20年代。在上面阐述的内容中,甚至在上述阐述的高度抽象的形式中,斯特劳斯再次强调了他早已确定的进行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深奥博大的精神化活动;通过它(当然不是没有一点强制性)一个具体问题转换成思想史上的一个较为隐晦的象征,这样就非常切合于政治隐喻的修辞话语了。关于斯特劳斯早期的写作动机,我们既不能把它归因于魏玛共和国所面临的实际危险,也不能归因于斯特劳斯为解决犹太少数民族与日耳曼人冲突在寻求一条政治途径即犹太复国主义。实际上,他为许多极为抽象的问题所困惑,如正统思想与启蒙思想、启示与理性、法律与哲学等之间的关系问题。正是它们促使斯特劳斯写出了早年的那些作品。他在以下几方面让人叹服不止:第一,作为一个十分年轻的学者,他能准确地切中思想史转折的脉搏,而上述问题与思想史转折直接相关联;第二,在他的问题研究中,始终不乏哲学研究的气势与活力以及古典文献学所不可缺少的细微与缜密;第三,他所选择的方式虽然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来说于事无补,但却成为深入研究思想史的起点。
他独立完成的第一部著作的主题是讨论斯宾诺莎的。该书是他在“柏林犹太研究所”辛勤耕耘的收获。该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的抱负与雄心。他试图从理论上对启蒙运动起过决定性影响的哲学思想做纯内在的研究。然而,斯特劳斯最后认为,他为此付出了太多而又不必要的代价,因此,他从此告别纯粹的内在批判。在他看来,犹太教传统都可在《旧约·律法书》中找到,并且由上帝强制性地表述出来。然而,一旦人们摆脱正统的犹太教思想,这就意味着解构这种传统背景,进而毁灭这一传统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他试图证明,斯宾诺莎对圣经的研究并非为宗教批判提供基础,而只是预设了这种基础,而且斯宾诺莎对正统派的批评在逻辑上立足于对基本原则的探求之上,也就是说,用启蒙运动的典型批判手法,如讽刺、嘲弄的方式和方法不足以完成对正统犹太教神迹信仰的批判。
在这本论述斯宾诺莎的书中,斯特劳斯展示了他对认识论问题所特有的兴趣。这一点一直为他本人所恪守,并贯穿其整个学术生涯。他毕生致力于修复与重建被现代性搞得声名狼藉的传统。他错误地认为,现代化是传统丧失殆尽的渊薮。在我们对启蒙运动作出评价,认为它功不可没时,斯特劳斯实际上从一开始就从传统的衰微这个角度对之做出评判。这样,斯特劳斯认为,斯宾诺莎对神学-政治学的论述是真正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根基。但斯特劳斯只关注其内在的缺陷,并得出以下几个观点。首先,他认为斯宾诺莎的思想还未赶上当时的思想史发展水平,即哲学与神学在迈蒙尼德那里已取得的和解。其次,斯宾诺莎提出实在主义国家理论。从起源上看,斯宾诺莎的实在主义国家理论在神学与伦理学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但这种实在主义国家理论又消融了他对乌托邦的诉求,限制了他追求启蒙的灵感。其原因在于,他对人的形象的理解如同马基雅维利一样,认为人为激情所主宰。第三,斯宾诺莎立足于理性基础之上,提出一种建立未来国家的哲学-历史方案,这掩盖了斯宾诺莎未能有效调解神学和伦理学之间关系这一事实;与此同时,斯宾诺莎认为,由于宗教已失去昔日作为绝对根基的功能,从而可以在相对意义上重新解释宗教——宗教沦为教化人们的一种实用工具。所有这一切又暴露了斯宾诺莎思想的不成熟性。�
由于斯特劳斯以极其抽象的思维方式进行研究,要搞清楚斯特劳斯在魏玛共和国晚期的政治立场比较困难,也让人困惑,最后则只好求助于推测。一方面,他在研究启蒙运动的时候,并不回避自己的立场,由此人们认为他“保守”,甚至是一位“原教旨主义者”;另一方面,斯特劳斯也是最早笔伐卡尔·谢密特(Karl Schmit)的人物之一。卡尔·谢密特提出了当时最有影响的原教旨主义理论。与斯特劳斯不同,谢密特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并极力主张把自己的理论直接运用于政治实践。众所周知,谢密特的敌友观被视为一种世俗化的政治神学,并不失时机地、以切合于相应时代情境的方式得到应用和转化。起初,这种敌友观被视为拯救魏玛危机的灵丹妙药,但在1933年以后,演变为一种立足于种族主义之上的秩序观。斯特劳斯站在他自己的自由主义的立场上驳斥了这位嫉恨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称他为“动物式野性的崇拜者”。列奥·斯特劳斯:《对卡尔·谢密特政治观的解释》,载《社会学与社会政策档案》第64期,1932年,744页。在他的这些批评中,斯特劳斯在寻找“一种超越自由主义的视角”。同上书,第749页。然而,他的学说仍然未能摆脱抽象的色彩,而且从历史事件的进程来看,他的学说在政治上显得很不成熟。
他那超越自由主义的视角在他移居美国后出版的小册子中初显端倪。这本书的题目为《哲学和法律》,于1935年在德国出版。他对中世纪的犹太教经典的分析,展示了他研究古文献的过人才华。步赫尔曼·科恩的后尘,斯特劳斯认为,迈蒙尼德实为一位理性主义古典作家,原因在于迈蒙尼德的法哲学思想与神学的哲学根基相得益彰。迈蒙尼德还饶有兴趣地研究了阿拉伯人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因此,神学传统主义在他的这本书中得到延续和进一步的强化。犹太教正统派主张对神迹的信仰和世俗的立法是统一的,两者在预言学那里得到了整合。他对犹太教正统派这一核心教义的关注,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另外,斯特劳斯依据原教旨主义的观点,对他那个时代所出现的危机进行了揭示和说明。在这一点上,他与谢密特难分伯仲。值得一提的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多少显现了宗教研究中敌友观的踪迹:
启蒙运动的原始理念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与文化哲学相比,犹太教传统作出了更为确切的回应。……因此究竟是选择正统思想,还是启蒙思想?这一两难“真理”问题最后以另外一种方式表现出来:是因循正统派,还是做一个无神论者?列奥·斯特劳斯:《哲学和法律:论迈蒙尼德及其先驱的关系》,柏林,1935年,第25和28页。
但是,斯特劳斯在30年代对历史-神学进行研究还另有其他原因。因为,他在这里碰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异端。在中世纪封闭的世界观中,异端问题曾直接引发和促成了多起政治纷争。但他对此却另有看法。他认为,对异端问题可以采取独特的方式,使其同步地实证化和精神化。有关教义的“本意”(Exoteric)与“寓意”(Esoteric)之别,在此阶段的研究中首次提了出来。他随后在1941年发表的著名的《迫害与写作的艺术》一书中,又再次提出“本意”与“寓意”的问题。他在以后的哲学思考中也始终保留了这一论点。至少我们在今天看来是这样的。该书表明作者试图将前启蒙运动的思想转化为现实,这不能不说有点怪异。其原因在于,他不但低估了现代极权主义进行大肆迫害的可能性,而且对当代知识分子不得不流落异国他乡这样的事实有意避开。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该书可以作为理解斯特劳斯哲学思想活动的一个模式:斯特劳斯始终不渝地钟情于政治神学。而在犹太人惨遭涂炭的年代,对于许多思想家来说,政治神学似乎早已成为久远的历史。在这些思想家中,最典型的要数那些从希特勒的魔掌中逃出而沦落为难民的人。该书如果以方法论的形式介绍如何阅读古典文本,就可以免遭反对与批判,从而使神学问题得以在世俗世界中延续下来。斯特劳斯介绍了两种阅读文本的方法:一、从文献学和社会历史的角度对“常规科学”进行自由任意的阅读(把握本意的阅读);二、在字里行间,体会和领略文本的含义。他在思想史的研究中,坚持第一种阅读方法,以期重建传统。在当时的美国,展现在斯特劳斯眼前的不是文明的断裂(如奥斯维辛大屠杀),而是正在崛起的、对古希腊典籍的研究。由于后者以抽象的形式出现,因此它绕开了(或者说填平了?)这种文明的裂痕。
“从开始论述斯宾诺莎的写作,神学-政治问题就成了我研究的主题。”列奥·斯特劳斯:《霍布斯政治科学观》,纽威特和柏林,1983年,第147页以下。这是斯特劳斯在1965年回忆往事时讲的一句话。我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本人从事哲学研究的重心之所在。他在早期和晚期作品中,始终注意自己在方法论上的一致性,即坚持神学诠释的方法。他曾坦率地承认,回归传统是他的真正意图。人们要想真正理解斯特劳斯的后期作品如《耶路撒冷和雅典》等,就得首先了解斯特劳斯本人对于“忏悔”和“认知”抱有同等兴趣;否则,只会望文生义,曲解他作品的本意。他在《耶路撒冷和雅典》中指出,柏拉图的“世界生成学说”与圣经的“创世神话”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因而在选择古希腊人文主义还是基督教传统这个问题上,最后得出了一个比较折中、调和的观点。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把下面两种解释方法,即把“考证诠释的方法”与“对古典文章的权威性的自我解释方法”统一起来。这就是斯特劳斯为他的所有作品所预设的前提条件。这一点也是所有解释学实体主义共有的特征。
这里,我顺便将其与海德格尔的隐蔽神学做一比较。海德格尔的这种神学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后期作品当中。斯特劳斯热切地对其进行了研究和整理。在1971年,汉娜·阿伦特称其师为“思想领域中的……隐蔽的国王”。斯特劳斯虽然在面世的著作中没有流露对海德格尔的崇敬之情,但这位哲学泰斗的深邃思想令他痴迷、倾倒。他的这种迷恋之情,甚至在海德格尔效命于国家社会主义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未见削减。把斯特劳斯作品中所反映出的思想史观与存在史观相提并论,这样做虽有失过分,但两者之间所隐含的相似性还是比较明显的。所有这一切相似性都似乎与解释科学中本体论转向紧密相关。对于后者,伽达默尔已做了透彻的分析。
他们俩都主张回到古希腊哲学,从中探寻人类思想的本源。但是,尽管他们俩都定位于第一哲学,最终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这主要表现在,一个放眼于遥远的上古,另一个却致力于古典时期。但他们在得出各自的结论时所采用的方式又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存在与时间》而蜚声于哲学界的海德格尔最初受天主教神学的熏陶,先追问“基础本体论问题”,然后通过对经院哲学的研究通向亚里士多德的学术道路,完成“存在史上的一次转折”。同样,斯特劳斯在阅读古代文本中,清理出颇具代表性的另一路径。最后,他独树一帜地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这种联系具体反映在他1945年所写的文章当中,随后在《迫害与写作的艺术》一书的导言中,又被重新提及到具有纲领性的地位。在这篇文章中,斯特劳斯着重表述了柏拉图的理念主义。在此之前,阿拉伯的“法尔萨法”(falsafa)法拉比(Farabi),在一本伪书中曾做过此项工作。斯特劳斯在这里所建立的联系成为他以后进行哲学思考的模式:“自然宗教”的哲学思想与相应的政治或非政治的“哲学王”思想,都反映在对《法律篇》的严密诠释当中。我们将看到,在斯特劳斯那里,正是这篇对话在所有文本中最具权威性,也成为类似古典文本模仿的对象。起初,他并没有使用柏拉图的文本,而是色诺芬尼的对话著作《神殿,或论僭主政治》,以便体现主题与方法的统一,从而得出下面这段反历史主义的文字: “思想史家的目标在于理解过去的思想,使其仍在当下存在。换句话来说,尽可能地作到像文本的作者那样去精确地理解文本。”列奥·斯特劳斯:《论僭主政治:对色诺芬尼〈神殿〉的解释》,纽约,1948年,第4页。这意味着脱离历史和社会环境去进行纯粹的纯文本解释。在今天看来,这未免太拘泥于对话的形式了。
一方面,斯特劳斯从反历史主义立场出发,得出不少有趣的见解,另一方面,又主张对文本进行纯内在的解释。这当中所隐含的缺点也很明显。当时学术界不但从理论上认识到,而且在实践中去干涉或反对日益兴起的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但事实上都以失败告终,他们从根源上也未对僭主政治进行“古典式的”分析。斯特劳斯晚年在《神殿,或论谮主政治》一书的序言中明确指出,这两种事情之间有直接的联系。这说明斯特劳斯试图有意识地去突破“解释学循环”和方法上的决定论,并将它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而一以贯之。他对后世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都与此直接相关。以斯特劳斯与亚历山大·科杰伍在20世纪50年代展开的争论为例,表面上,他们好像在争论文献学的问题;事实上,他们在争论人们在阅读古典文本时应赋予文本以什么样的地位。斯特劳斯认为,在对实际政治问题进行分析时,他完全采用对柏拉图的对话录做脚注的方式进行。这最清晰地,同时也首次明确地表明,拟古释今与现实分析之间存在着鸿沟。
斯特劳斯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发表的文章中,神学与哲学基本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很难看出孰轻孰重。在他思想成熟(中)期作品当中,他对神学与哲学也是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然而,在处理哲学和历史时,或者说,在处理政治哲学和政治思想史的关系时,他流露出了强烈的感情偏向。他在1949写的一篇纲要性文章中写到,“政治哲学不属于历史学科……,政治哲学更不同于政治哲学本身的历史。”列奥·斯特劳斯:《何谓政治哲学?》,格伦科,1959年,第56页。同年,他在芝加哥瓦尔格林(Walgreen)就政治思想史做了一系列演讲。这些讲演奠定了他作为一名政治哲学家的声望与地位。尽管他的表述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看,都显得模棱两可;不过,这些表述还是向人们提供了理解他那些晦涩作品的一把钥匙。从学科分类的角度讲,这些作品属于现代政治科学的次级学科即政治哲学。从30年代开始,斯特劳斯着手研究霍布斯。
逃离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而移居海外,是斯特劳斯生命当中的一个重大转折。他那本研究霍布斯一书的出版正与此相偶合。由于写作风格上有“本意”与“寓意”之别,而斯特劳斯偏爱后者,上述事实就被遮掩了起来。他在牛津进行研究时候,就开始该书的写作工作,1936年出英文版,而德文版到1965年才面世。此时,斯特劳斯的研究重心已从霍布斯的新方法研究转移到它的前提研究。他明确地把这些前提看作道德的条件,有选择地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进行新的解释。自负、虚荣、畏惧暴力、害怕死亡,这些都为人类所共有。从对人类的这种悲观解释出发,他主张建立主权国家,这种政体融神性与世俗性于一体,集平等主义与机械论于一身,使和平得以保障。最为重要的是,要发现一个历史王国,在这一王国中,朝向理性发展的道德代替了盲目顺从自然秩序的伦理。原因在于前者是一种技艺伦理,而后者只是一种存在于人们理念之中的伦理。在这一王国中,节俭、勤劳、征服自然等这些具有“资产阶级”特征的理想取代了由智慧、正义、谨慎、勇敢所构成的柏拉图式的伦理等级制。
斯特劳斯在多篇文章中在谈及到政治哲学功能的转向时,总结了上述道德类型学之间的差异:
由于这个原因,政治哲学已经不再拥有它在古典意义上的功能,即不再向人们昭示永恒完美的理想国原型中的政治生活。政治学在现代的功能只在于首先为人们构建关于未来完美国家的纲领。此后,贬低历史而拔高哲学,实际上意味着薄古代而厚未来,原因在于历史与过去只是一幅永恒的画卷。列奥·斯特劳斯:《霍布斯政治哲学观》,芝加哥,1959年,第106页。�
或者说诀别理性主义是主权思想的前提条件,它意味着用“权利”去替代“法律”、用“要求权的优先”(the primacy of claim)替代“义务的优先”(the primacy of obligation)。列奥·斯特劳斯:《霍布斯政治哲学观》,第159页,第160页。这些言论很值得人们关注。它们不但凝聚着思想史研究的丰硕成果,而且也喻示着斯特劳斯本人哲学思想的转变。这对于人们了解和研究斯特劳斯思想是大有裨益的。对各种文化价值作批判性比较研究的态度(当然不是一种纯客观的态度)指导着他对霍布斯的研究。他尽量从类型学意义上,而不是从贬低、消解其价值的意义上去作价值评价。他后来在结束对霍布斯的研究之后才转而采用另一种研究方法。
斯特劳斯再次扩大了思想史研究的范围,从斯宾诺莎回溯到迈蒙尼德和法拉比,前后跨越一千多年。他注重对材料本身的挖掘;即使站在中世纪世界观的角度来看,这些材料的指向性也很明确,即指向古希腊哲学。在放慢对霍布斯研究、解释的同时,斯特劳斯着手研究西方哲学的早期历史。此后,他的工作就围绕早期哲学展开,内容涉及几个时代。他再次触及到在18世纪的法国思想界引起很大震动的“古今之辩”。在这场论争中,他放弃斯宾诺莎批判正统派的思想立场,站在了启蒙运动的对立面。他的这些思想详尽地收录在瓦尔格林所做的演讲当中,后于1953年成书出版,取名《自然权利与历史》。这本书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经典读本,并很快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欧洲出版。
这本书在主题与结构的安排上别出心裁、意味深长,他把对历史主义的批判安排在卷首。在20世纪的学术界中,认识论上和学科中的多元主义并不仅仅限于扮演一个陪衬的角色,相反它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影响着整个20世纪。在斯特劳斯看来,这种世界观Weltanchauung)的核心在于,它主张各种观点、价值以及人类的认知能力都具有历史相对性。正是从这种最为普遍的意义来看,虽然修正真理的历史不能超越于历史之外,但是冒牌激进主义,甚至历史主义自身所存在的不一致性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斯特劳斯最为感兴趣的不是认识论问题,而是它在道德层面上的反映,即价值方向的迷失,确切地来说就是现代虚无主义。
由此看来,至少有两点让斯特劳斯感到困惑:第一,价值和事实之间的区别。在当代社会科学领域,马克斯·韦伯最早从方法论上指出价值和事实之间存在的差异。其二、这种区分的逻辑前提即非理性主义。�
只有在认识了这种否定主义立场和它的道德性质,即对危机作出激进的诊断之后,人们才能真正理解他的追求——为人类的知识和人类的意志寻求坚实可靠的基础,并将其作为绝对的参照点。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企图使笛卡尔的思想激进化,并从溯源的层面去超越他。结果,斯特劳斯发现,柏拉图的对话录比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更能为其所用。他从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找到了历史上最早能称为“哲学”的思维风格,找到了知识的始源
呵呵,是贝多芬的作曲天赋吧。
我认为钢琴只是个工具,真正留下的精华是他们的所作之曲,留下的好的灵魂震撼人心,只有追求了灵魂的音乐才能激发他们对钢琴的热爱啊。
只是一味的弹钢琴是有些枯燥,不过看到自己的熟练的结果和作曲的冲动的实现,你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那份真实。
可以学别人,不要模仿别人并为别人而活。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
全世界最伟大的作曲家路德维希·冯·贝多芬 1770年生于德国波恩市。他从小就表现出了音乐天赋,他的处女作是在1783年发表的。他年轻时访问过维也纳,在那儿结识了莫扎特,不过他们的交往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1792年,贝多芬返回维也纳,在一段时期里求教于海顿——当时维也纳首屈一指的作曲家(莫扎特在此年去逝)。贝多芬在维也纳——当时世界音乐之都度过余生。
贝多芬作为钢琴家所具有的娴熟技巧给所有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仅是一名成功的演奏家,也是一位优秀的教师。他不久就成为一名多产的作曲家。他的作品颇受欢迎,二十五六岁时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作品卖给出版商。
贝多芬将近而立之年时就有了失聪的先兆,这位年轻的作曲家为此不祥之兆而感到惴惴不安,这是可想而知的。一时间他竟想到了自杀。
1802年到1815年间有时被称为是贝多芬创作生活的中期。在这期间,他的失聪症在不断加剧,从此便深居简出。他那日渐严重的失聪症使人们形成了他是一个厌世者的错误印象。他曾同好几个妙龄少女有过海誓山盟,但最终却似乎都在不幸中结束。他终生未娶。
贝多芬不断地谱写出大量的音乐作品。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他对当时音乐观众所喜闻乐听的音乐的关注日渐减少。但是他却在不断地获得成功。
贝多芬快到50岁时已经完全耳聋。结果他不再登台演出,甚至变得更加孤独怪癖。他并不象先前那样多产,而且作品也给人以诘屈聱牙之感。那时他主要是为自己和一些理想的未来观众而作曲。据说,他曾对一位批评家说,他的作品“不是为你而是为未来的一代而创作的”。
如果说这位超乎时空的最富有天才的作曲家饱尝了失聪的辛酸,不如说那就是对命运的一种最无情的嘲弄;如果说贝多芬不顾失聪的痛苦,以一种超人的毅力继续保证了作品的质量,那么这就是一种鼓舞人心的、近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功绩。但是事实比想象的还要出人意料:实际上贝多芬在完全失聪的岁月里,谱写出的乐章超出了他早期作品的水准。一般认为他在晚年的岁月里创作的作品是他一生中最伟大的杰作。他1827年在维也纳去逝,终年57岁。
贝多芬创作了大量作品,其中包括九部交响曲,32部钢琴奏鸣曲,五部钢琴协奏曲,十部钢琴小提琴奏鸣曲,一系列弦乐四重奏曲,声乐曲,剧乐曲,以及许多其他乐曲。但是和他众多的乐曲的数量相比,更重要的是其质量。他的作品把完美的想象和奔放的感情有机地融为一体。贝多芬用自己的演奏扣动了人们的心弦,他们再也不认为器乐是一种次要的艺术。
贝多芬是一位颇具有创造性的作曲家,他给音乐带来的变化中有许多已经产生了流芳百世的效果。他扩大了管弦乐队的规模,增加了交响曲的长度,扩大了它们的领域。他证明了钢琴具有极其广泛的用途,为使它成为第一流的乐器做出了贡献。贝多芬代表了音乐从古典式向浪漫式的转变。他的作品给许多富有浪漫色彩的乐曲带来启迪。
贝多芬对许多后来的作曲家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中包括各种风格不同的人,如勃拉姆斯、瓦格纳、舒伯特和柴柯夫斯基。他还为柏辽兹、古斯塔夫、马勒、斯特劳斯等许多人开辟了道路。
贝多芬在本册中的名次看来显然应排在任何其他作曲家之首。虽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几乎和他同享盛名,但是贝多芬的乐曲比巴赫的乐曲拥有范围更广、数目更多的听众,而且贝多芬做出的众多革新比巴赫的作品对后来的音乐发展具有更为深刻的影响。
一般说来,用语言表达政治思想和道德思想能比用音乐表达得更容易、更清晰,因此文学是一个比音乐更具有影响的艺术领域。就是根据这个道理,虽然贝多芬是音乐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但还是比莎士比亚排得低些。在比较贝多芬和米开朗基罗时,我深受这样事实的影响:大多数人听音乐远比看画和雕像所花的时间多。因此我认为一般说来音乐作曲家比画家和雕塑家具有更大的影响,如果两者在各自的领域里都享有同样的盛名。总而言之,大体上把贝多芬排在莎士比亚和米开朗基罗之间看来是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