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以您是不能报销的。
建议:让单位把你的各种关系转出来,转成个人的,你自己去交,一样享受生育保险,现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捆绑的,交了医疗生育也可以,报多少要看你缴费多基数。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在生育期间职工必须处于在职状态,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且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的;
三、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一般需要缴纳满一年。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可以报销的,一般情况想六个月就可以了,不过得看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