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庭前要准备的案卷资料内容有哪些,顺序怎么排?

2024-11-30 15: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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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诉讼案件案卷准备顺序: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案卷整理顺序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回答2:

如果是代理原告,则材料排序如下:


1、起诉状;
2、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3、代理词。

如代理被告,则:


1、诉讼手续,有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告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答辩状;
3、与答辩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4、代理词。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法院开庭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回答3:

如果是代理原告,则材料排序如下:
1、起诉状;
2、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3、代理词。

如代理被告,则:
1、诉讼手续,有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告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答辩状;
3、与答辩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4、代理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