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上班,到17年十一月份,但是合同上却是从16年4月1开始,公司自己写的日期,该怎么维护自己

2025-02-23 04: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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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在缴纳社保的话,利用社保缴纳记录来证明你的工龄。
2、用EMS把医疗证明复印件及请假单寄给单位保留单号以证明你请过假。
3、不要签任何关于自愿离职的文件。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可以用发给你工资的清单(从银行打印一下你账户上发工资的明细);你的出勤表;你在人社局的社保清单;和你一起进单位的同事的证明;你工作时,代表自己单位与其他相关业务单位有业务往来时,由你签收的单据(如合同、收货单等等),都是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的。
建议你尽快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详细咨询,他们会替你做主的。